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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只恐朱颜老
1.
既然英俊得能让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雪崩,这个人当然是江湖第二美男子潘晚安。
那夜在泰山之巅,真切看到那根狗毛的,世上只有六人,潘晚安是其中之一。
潘晚安见那根狗毛前端白、末端黑,白与黑之间分际甚是矫情,猜想应当是黑狗被染白了。
雾散后,土豆被挤到人海之上,阿叉追赶月亮时,正好从潘晚安头顶奔过,潘晚安留心一看,发现阿叉肚腹处果然露出一些黝黑本色。
原来那天泰山,正邪二派皆设有染色人员候在山门下。土豆无意中混入正派队列,被正派染色人员拦住, 不但染白了他的头发眉毛,连阿叉也未能幸免,黑狗刹时变了白狗。
经过这几日奔波,阿叉身上所染白色已经褪了许多,虽是如此,仍被潘晚安一眼认出。
现今王大侠和阎巨恶的胜负生死是江`湖上头一号悬案,阿叉担着莫大干系,潘晚安怎肯错过。
当然,身为江湖第二美男子,纵使心中再激动,他也依然谨守仪范,以惊鸿之姿款步走近土豆。
男子之美不仅在样貌身形气度,更在举手投足间细节的精密入微。
从潘晚安到土豆,其间共有13步,寻常美男子如果计算不精,走到第13步,左右脚之间距离若非太近,必是太宽。
太近,则身僵形木,难免局促;太远,则跨腿撇足,一派狼夯。
且看潘晚安这13步,每一步都极其均匀,犹如用尺量过一般,且又行云流水,丝毫不着痕迹。
到第13步落定时,只见他双脚外分,略呈“八”字,前后足跟与身体重心这三点间间距均为3寸3分3厘3,恰倒好处、妙臻毫厘!
那一瞬间,天地屏息、万籁俱静,只能隐约听到远处山谷中一朵野花的叹息。
不过,也许是因为那年南方水患连连、北方却旱情严重,潘晚安的计算中出现一小小失误,以至于紧紧贴到了土豆的后背上。
原来:这13步,相貌平庸的男子一般只会走12步半,然后停在离土豆半步处,潘晚安却因务求完美而不慎走满了13步。
不过,潘晚安毕竟是潘晚安,这一点点痤疮岂能防碍他的完美?
等他携带土豆和阿叉从西红柿堆中飘然跃起时,除了哭泣,人们再找不到其他能勉强展现“心醉神迷”这一情绪状态的身体语言。
潘晚安这一飘,正是他成名三绝之一的:顾影轻功。
(西红柿堆是从哪儿来的?这还需要浪费笔墨?需要注解的倒是西红柿在当时的符号意义,古时,西红柿为难得之物,1两银子只能买3个,它的古代象征意义解释如下——价格:黄金万两易得,美男半个难求;形状:一颗被仰慕和痴迷残酷折磨的心;颜色:火热的激情;柔软度:富有质感和弹性的温柔;稀烂度:情绪与情绪压抑合力作用下的爆破力。)
2.
一丛翠竹,清幽。
半顶茅屋,苍朴。
潘晚安左挟土豆、右拥阿叉,施展轻功甩开众人,见此茅屋,便躲了进去,茅屋内寂寂无人,只有苍蝇若干,正在辛勤工作。
不用看土豆的眼神,潘晚安就知道:这少年如一只自卑欲死的蟑螂,自己在他眼中不啻一张黄灿灿的葱花油饼。
他优雅蹲下吭然问道:“那天你到泰山去做什么?”
土豆发现眼前这人竟然没少鼻子也没少眼,连牙齿都没缺一颗,就笑嘻嘻老实答道:“找弯月欢喜刀。”
“你找弯月欢喜刀做什么?”
“砍柴。”
“?!谁派你去的?”
“林子里的两个人。”
“他们叫什么?”
“他们没说。不过,一个忽然就没了,另一个说是以后要被聂赤娘掐死。”
“这么说他们是黑五类的对头?”
“不知道。”
“小子还敢抵赖!”潘晚安忽然想起自卑者必阴暗必狡狯,不觉微微生恼,好在少许气恼不但不会有损形象,反倒让他的海拔陡然增高了几尺。
“谁要被我掐死?我可从来不掐人。”茅厕外忽然响起一个女人火辣辣的声音。
“聂赤娘?”潘晚安脸色一变。
聂赤娘在外笑道:“潘美人,人人都说你美,奴家还没见识过呢,快出来让奴家鉴赏鉴赏,奴家也正好奉上一碗拉面。”
潘晚安傲然道:“免了吧,我正在出恭。”
“师姐,让,我,进,去,抓,他,出,来。”聂赤娘身边忽然传来一个少女的话语,犹如一把冰糖撒落在地。
土豆心顿时砰砰跳起来,“咕隆”,咽了一大口唾沫。
“师妹,这怎么行呢?那可是男茅厕。”聂赤娘道。
“男,茅,厕,怎,么,了?”
“这种地方你一个黄花小闺女怎么能进去?我这个当师姐的只好牺牲一下了,呵呵呵——”聂赤娘笑声渐渐逼近茅厕门。
潘晚安知道躲不开,便净手提裤,伸指点了土豆和阿叉的穴道,随即转身出了茅厕。
聂赤娘是一个火热而质朴的西北女人:体格壮实,一蓬红发,酱色面皮,两腮布满俗称高原红的血丝,一双大手捧着一团面揉来揉去。
她身后那位少女,圆滚滚、白嫩嫩,如一团巨型元宵粘了黑亮亮两粒芝麻。
少女身旁还有一条大獒,蹲伏在地,比少女还要高出半个头影,几乎一头短嘴软耳大胖驴。
“不知聂赤娘有何指教?”潘晚安朗声道。
“呦呦,果真一个绝世大美人!”聂赤娘啧啧赞道。
“请你不——不要——”潘晚安干呕起来, 早13年前,他已经对赞美严重过敏。
“我妹妹自夸见识男人无数,不知道她见没见过你?若是没见过,那就是她狐嘴乱放骚屁了。”聂赤娘道。
“聂火娘?!”潘晚安惊道。
“大美人,莫怕,我妹妹没在这儿。只要你乖乖把那狗交出来,我才舍不得让我妹妹看见你。”聂赤娘柔声道。
“那狗是我发现的。”潘晚安道。
“哦?没人告诉你吗?那狗的主人可是我儿子。我儿子饿了,等着吃他娘的拉面呢。”聂赤娘不停揉着面团。
“久闻聂赤娘蛛丝拉面勾魂萦魄,在下倒想见识见识。” 潘晚安知道她在混赖,不由得冷笑一声,他很清楚自己这一笑的高寒度。
果然,聂赤娘的牙龈彻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呦呦,那是你听错了。我这拉面可不是招魂饭,吃过的人保准牵肠挂肚倒是真的。”
“在下就不客气了——”话音未了,潘晚安左袖已经飒然荡起,向聂赤娘手中面团卷去。
“饿得这样了?我还没拉好呢。”聂赤娘笑着闪过一边,虽然她身壮体重,身法却十分硬朗利落。
潘晚安见聂赤娘双手急震,那面团飞速旋动起来,知道她擅长使毒,手中那团面巨毒无比,不待她扯开面团,伸出右手小指,向她肩头点去。
3.
虽然常言说得好:“爱情是粮食,武功如衣服;粮食自己尝,衣服别人看。”(谁说的?)
但是,只有自己穿得得体,别人看着才会悦目。
尤其是自《白皮书》、《黑皮书》问世后,武学为天下公有,除饱汲前人精华外,能结合自家特性,独辟一条蹊径者,方能立足江湖。
所以,有一句格言在当时十分盛行:认识你自己。
可惜世上大多数人错会了其中意思,见别人武功漂亮,不管适不适合自己,见到就学,拿来就用。
就如17年前,神雕大侠扬过的故事风行起来,江湖上不论男女老幼,争相效仿,纷纷忍痛斩断一条臂膀,手持黑铁剑在街上走来走去。有条件的还能牵一头猛禽,没条件的,只好找一只老乌鸡拔光脖颈上的毛来充样。
潘晚安身为一代美男,当然不会随波逐流,他依照自身非常非常非常美这一特性,足足用了3 天3夜时间, 度身设计出相辅相成三套武功:顾影轻功、风流袖、迷你指,江湖人称“销魂三绝”
。
初见土豆时那一飘叫做“拣尽寒枝”, 主要特点在于体现主人公孤高傲世的情怀;方才长袖一卷,是为“ 流水无情”,要表达的当然是任你落花痴情、我自高蹈独行的冷硬气质。
而此时小指一点,是迷你指中的妙招,名为“万红丛中一点绿”,更凝聚了他生平无限寂寞怅恨。
潘晚安之所以独独选用小指,是基于以下考虑:
一. 小指最灵动,能充分展示招式的精妙细微;
二. 小指最柔嫩,能最大限度掩去暴戾粗蛮,尽显主人公之儒雅含蓄;
三. 小指最小,能在有意无意间,让对手感受到绵绵不绝的鄙夷,在心理上首先战胜对手。
潘晚安使这一招“万红丛中一点绿”,意在点中聂赤娘肩部穴位,逼她扔掉手中面团。
可是,小指刚一伸出,他就发现这根小指的指甲盖上竟有一点污垢,冰清玉洁如他怎能容忍?急忙闪电般缩回袖中。
“怎么了,大美人?心疼奴家了?” 聂赤娘笑嘻嘻道,手中面团已经扯成长条。
潘晚安知道聂赤娘身为黑五类问血部大弟子,手中拉面一旦拉起来,自己势必难于应付,忙伸出左手小指,一招“江山懒指点”,掠向聂赤娘手臂,却没料到这根手指更加不堪,不但泥垢更多,泥垢上还粘有一根狗毛。
原来,刚才在茅厕中,他用这两根小指分别点了土豆和阿叉的穴道,那土豆和阿叉身上什么都少,偏偏不缺泥垢,潘晚安一时匆忙,没有留意。
而此时,聂赤娘手中的面团已经撑为手指粗细的面条,荡起一道弧,向潘晚安头顶套来。他只得身体后仰,躲过这一套。
聂赤娘双臂一振,面条荡回,左手面根交于右手,随即扣住面条弧线顶端,双臂又振,一根面条变做两根,而且其中一根霎时变为黑色。
潘晚安脸色大变,知道那根黑色的面已经染了巨毒,迷你指已不能用,便挥动双袖,一招“充耳不闻”向聂赤娘双颊攻去,聂赤娘竟不避让,双手一翻,两根面荡起两道弧,后发先至,向潘晚安面门袭来。
潘晚安怎肯与她玉石俱焚,忙又收招闪开。
聂赤娘嘻嘻一笑,双手一错,两根面变做四根,其中两根也霎时染上颜色,一红一青。
潘晚安双袖连连发招,却都半途而废,聂赤娘手中面条却越拉越细,数量越来越多,色彩也越来越缤纷,迎空飞荡,如无数道虹影,层层叠叠,将潘晚安困在当中。
虽然处于下风,作为一个武学唯美主义者,潘晚安依然坚守自己信条,索性放弃进攻,施展顾影轻功,在面条间飘舞闪避。
大体而言,武功一般可分为进取型和自保型两类,顾影轻功当然属于后者,它最大的妙处在于自恋,旁若无人极度的自恋。
在自恋中,人必然会视天地万物如垃圾堆,惟恐一片尘垢惹身,故而极力逃逸飞升,无形之中,便化解了对手的进攻。
很多年后,当人们再提起这场美与食的对决,也许他们会说现实主义当然更有效,但是,潘晚安那飞跃功利之上的绝美身影如一朵白云,必定会久久飘在他们麻木心灵的天空。
至于这“久久”究竟有多久,则要看聂赤娘的耐心,以及潘晚安求生本能的极限。
如果一碗拉面有30根面,吃到第27根的时候,潘晚安决定终结自己的唯美生涯。
因为聂赤娘手中拉面已细如发丝,不知道有几千缕,织成数十层圆网,在阳光下闪耀万千光点。
罗网越缩越小,潘晚安早已无法突围,只要其中一根面丝沾到身体,他在江湖的美男排名将立刻暴跌,据聂赤娘面丝的毁容度粗略估计,至少会降到铁痴之后。(注:铁痴为江湖第一丑男。)
人可以为美而死,绝不能为生而丑陋。
潘晚安主意已定,心下平静,他一边继续施展顾影轻功躲闪面丝,一边细细剔净两根小指指甲,取出自制的羽生香水瓶,拧开瓶盖,洒了些香水在右手小指上。而后,小指微翘,画一个圈,一招“岁末盘点”,戳向自己命门!
就在千钧一发的那根头发内部活细胞损伤度已达到49%的关键时刻,聂赤娘身后那个圆少女忽然惊呼一声:“师,姐!有,贼!”
与此同时,那头巨獒怪叫一声,向茅厕后扑去。
聂赤娘急忙收招,万千面丝顿时不见,手中仍是一团面,和世间所有面板上的面团一般无二。
潘晚安也便放弃轻生,僵立不语。
聂赤娘却不看他,向茅厕后大骂道:“笃小爪,你他娘的敢从我嘴里偷食。”
有男子笑声从茅厕后竹林中传来:“聂大妹子,我们谁跟谁?狗肉烧好了,少不了你一口——”说到最后一个字,那人已经在数十丈之外了。
“师妹,走!”聂赤娘手牵那圆少女,向竹林飞射而起,身法之快,比匪夷所思只慢7尺/柱香。
潘晚安失魂落魄,呆立良久,这才想起茅厕中的少年和狗,进去一看,苍蝇倒是一只没少,而且工作依然努力认真,却哪里还有少年和狗的踪影?
4.
所谓生命的意义,其实只是一个无聊且狭隘的诱惑。
比如说对饥饿者来说,生命的意义就是一个肉包子,哪怕肉馅三个月前就已经臭了;哪怕捏包子前,厨师去解大手,手纸不小心破了,解完手他偏偏不肯洗手。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包子够大就行。
但是,一旦拥有了一个体重300公斤的大包子,这人的生命意义就得转变了,或者是一头37岁严重缺钙的病驴,也或者是一张送走过68位梅毒患者的床,总之,要求也许都不高,但一定很急需。
当潘晚安有生以来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他忽然觉得天地豁然裂开一个大口,心胸顿时为之开朗。
“哈哈哈,我怎么了,竟然想去争夺一只自卑的蟑螂和一条肮脏的狗?我还是我吗?”他朗声问自己,然后坚定答道:“不,那不是我。真正的我应该是:我美故我在!”
于是,他来到300里外一条小溪边,临水一照,看到一个因超脱而愈发眩目的俊美身影。不由得仰天大笑:“能让珠穆朗玛峰雪崩的应该是我!”
就在这时,耳边细细传来丝竹之声,一阵花香隐隐飘送。
抬眼一看,只见尘土飞扬,大路上来了一队人。
潘晚安怕沾染尘土,飞身跃上路旁一棵大树树顶,等那队人走近,才看清共有12个汉子,清一色黄衫黑靴,各个生得威武干练,每人手执扫帚一把。
单看那扫帚,便已精贵之极:白玉为杆,银丝扎就,执手处镶有金线梅纹。
他们3步为间距,排成一行,中间两人将尘土扫到旁边,接下两人再扫给两边,依次传递, 速度极快,却井然有序,丝毫不乱。
这十二人才过去,又有十二人飞快行来,依然黄衫黑靴,每人手执描金银壶一只,齐刷刷向地上洒水,潘晚安方才闻到的花香正是从这水中发散出的。
洒水人刚过去,只见后面花雨纷纷,却是12个绿衫少女,每人手提一只金丝银络翡翠花篮,篮中盛满花瓣,少女手抓花瓣,迎空飞撒,身后大路刹时变得缤纷绚丽。
潘晚安猜想:除了百乐门,天下哪个门派能有此等华贵?
果然,随后4行8列32个白衫少年,抚笛弄箫,奏的正是百乐门掌门方喜所谱名曲《撒娇奏鸣曲第二乐章:疼》,听在耳中,如见一只性感夜莺在一丛肥大的菩提叶上娇喘微微。
乐队之后,是12名宫妆少女,各捧香炉、香珠、绣帕、漱盂、拂尘等类,神色端肃、步履谨细。
最后,才见8个锦衣绣服的妇人,抬着一顶翠盖黄璎彩绣乘舆, 缓缓行来,里面坐着的当然应该是百乐门大小姐方艾艾。
潘晚安正在猜想,眼前忽然一花,方才的队列刹那间退了回去,竟重新从大路那边行来,还是那12个黄衫黑靴清洁工当先扫地。
“干什么?镜头回放啊?!”潘晚安大叫起来。
刚叫完,一回头,眼珠差点弹中大雁:是他看错了。
刚才的队列已经走远,现在是又一队,当先12个黄衫黑靴清洁工扫的不再是尘土,而是花瓣。
两个队列人数规格完全相同!难道百乐门有两个大小姐?没听说啊!
第二支队列过去后,潘晚安对人类的判断力、纯粹理性及实践理性彻底丧失了信心。
因为:又来了第三支、第四支、第五支、第六支队列,人数规格都完全相同!
……
直到第81支队列行近时,潘晚安才终于从雀巢中找回了已经变成褐色的眼珠和舌头。
也直到这时,他才从纷乱如麻的世界中找到了两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一. 这第81支队列簇拥的核心人物才是百乐门大小姐方艾艾,因为和它相比,前80支队列只不过是一小撮贫民游行队伍;
二. 贫富不均是造成贫富不均的真正原因;
刹那间,潘晚安回到了自己的童年。
5.
潘晚安出生在一个极普通的家庭。
据《潘氏家谱》记载,最值得全族人骄傲的人是潘晚安十七世祖父唯一的弟弟的唯一小舅子的姐姐的弟弟的姐夫的哥哥的妻子潘花氏,因为她成功生了个貌美如花的女儿潘巧云,而潘巧云则成功地再嫁给了当地知名押狱兼行刑刽子、人称病关索的杨雄,为配合施耐庵百川归海的艺术追求、督促杨雄尽快上梁山,她不惜生命和名誉,成功迫使扬雄杀死自己。(详见《少水浒之:翠屏山》)
当然,这样的奇女子18代才出一个。
说到潘晚安的父亲,老人家一生可能只做过两件事:替人干活、给人赔笑。
潘妈妈要好一些,比丈夫多一项技能:还会背着人偷偷抹一把眼泪。
令人感动的是:虽然自幼饱尝穷贱之苦,潘晚安却从来没有抱怨过父母,因为早在襁褓中,他就坚信自己迟早要扬名天下。
当年在村里,和他同时出生的有十几个婴儿,只有他是个男婴。两个月大的时候,潘妈妈有次抱着儿子到打麦场上晒太阳,那十几个女婴和她们的妈妈正好也都在。
一见到他,那十几个女婴立刻开始挤眉弄眼、手舞足蹈,她们的妈妈都很惊讶,却也只是笑笑,并没放在心上,谁知道这些女婴一生的悲剧之种竟由此播下。
很多年后,当她们在弥留之际回望自己寂寞的生命旅程时,她们才会蓦然惊醒:原来自己的心早在幼年时就已经交给了同村的那个美男婴。
常言道:百兽一起奔跑,长颈鹿最先摔倒。(对不起,这个常言哪里有卖?)
正因为太鹤立鸡群,潘晚安的人生步履始终充满了阻塞困顿,他曾先后选过30多种职业,却都半途而废。直到27岁那年,无意中读到一句诗——“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他才幡然醒悟:最适合他的道路应该是江湖之路。
因为他最大的特点是非常非常非常美,而只有武功才拥有无比丰富的身体语言,才能将他的特色发挥到淋漓尽致。
于是,他毅然弃文从武。
选择无疑是正确的,不过,其中也有一大障碍,即所谓穷文富武。潘晚安一贫如洗,身上唯一能做兵器的是一根祖传银耳挖,可就连这根耳挖,还没进江湖就换了主人,降身屈志去挖掘别人的耳屎了。
记得那是一个寒风凛冽的清晨,潘晚安辞别父母,正式踏上江湖之路,刚出了村子,他就遇到了和土豆一样的难题:江湖在哪里?
不过,他毕竟饱读诗书,顾名思义,也知道应该走水路,于是他沿着村边那条小河,行了300多里路,来到长江边,准备搭一条船去洞庭湖,由于付不起船费,只得当了那根耳挖。
船行到洞庭湖的那一刻,他猛地打了个寒噤,江湖真的很冷。
那个寒噤也许正是他江湖命运的预兆:没有耳挖,他还能就地取材,利用自己的手指、双脚和袖子来设计武功,但没有钱,他却寸步难行。
普通江湖人士的谋生之道有二:或劫富济贫、或杀人越货。但他不是普通人,他是美男,而且是一个贫穷但骄傲的美男。
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不屑去做,至于劫富济贫,他自己就是穷人,救济对他来说是莫大的污辱,将心比心,对别的穷人也应该同理。
何况所谓劫富济贫,只不过是一个漂亮的借口,劫富的首要目的是养活自己,济贫只是对内心愧疚的掩饰而已,好象没听说哪位劫富济贫者有正当职业和固定收入。
所以,潘晚安只能落魄。
好在他还有美。
虽然衣衫蓝缕、饥寒交迫,看起来,他依然那么那么那么美,所以无数的女子围拥着他。
以前,他绝不会看任何拥趸一眼,因为她们都知道他很穷,都想利用他的穷来控制他。
但那一天,他实在太饿太冷,本能逼迫他望了一眼挤在他面前那个妇女。
那个妇女很普通,只不过眼睛比嘴大,鼻孔又比眼睛大,但她是潘晚安生存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也正因为具有如此重大的意义,所以,她立刻死了,死在其他妇女因嫉妒而发狂的拳脚下,留给人间一滩含着幸福微笑的血肉。
潘晚安不得不另选一名妇女再看一眼,那名妇女也不得不立刻化成第二滩含着幸福微笑的血肉。
直至第132名妇女化成第132滩含着幸福微笑的血肉,潘晚安终于深刻认识到:经济过热只能导致战争和死亡。
这就是震惊江湖的“美丽坚大惨案”。
最后,潘晚安只得拼尽最后一丝气力,逃进山林之中,在那里遇见了他江湖生存史上第一位买主,终于用他的目光换来了两个馒头。
据说该买主是一位78岁的农妇,由于交易只在他们两人之间秘密进行,因此成为千古悬案,汗青阁《江湖志·潘晚安列传》中也只能含糊其辞、付之阙如。
从此以后,潘晚安便开始了他卖眼不卖笑的生涯。
当然,不到迫不得已,他决不轻易出卖。为避免不必要的骚乱,交易也都在地僻人稀的所在进行。
6.
有人可能会感叹世道的不公正,恨爹娘没有给自己一张美脸。
其实,潘晚安心中的凄苦彷徨又有谁知道?俊美如他,怎会不清楚朱颜易老?
即便青春能够永驻,骄傲如他,又怎么可能安心于此种生计?
所以,当他看到百乐门大小姐的奢华,又怎么能不感慨万千?
当然,这都是他的个人隐私,不宜过多窥探,还是让我们回到路边那棵大树顶端,继续讲我们的故事。
背景音乐仍然是《撒娇奏鸣曲》不过乐队规模已是百人民族器乐演奏团,乐曲也已经行进到第三乐章:《痒》。
当百乐门大小姐的乘舆缓缓驶来,离大树约30步远时,忽见一团物事从旁边草丛中斜飞而出,落在大路中间。潘晚安仔细一看,认出那是一个锦缎包袱卷,里面有东西在动,一端还隐隐露出一些稀黄的毛发,莫非是一个襁褓?
正在诧异,却见一群黑衣人呼叫着飞奔而来,各个手执刀剑,胸前均挂着一个奶嘴,原来是舍身堂的人。
其中一人跑在最前,只见他纵身跃到路中间,挥剑就向那襁褓砍去,襁褓中忽然传出婴儿啼哭。
身为一代美男,潘晚安怎么可能见死不救?他立即整顿衣衫、拂去左袖上一根草叶,飞身离树,向那黑衣人凌空扑去,可是,相距太远,黑衣人的剑看看就要砍中襁褓。
就在这时,忽听“叮”的一声,那柄剑似被什么小东西弹中,一偏,刺到襁褓旁的地上。
潘晚安及时赶到,右袖一挥,一招“云收雨止”卷起那人长剑,回袖一甩,长剑直直飞上青天,天上恰好有一对感情濒临破裂的燕子,长剑从它们之间穿过,吓了它们一跳,也让它们忽然明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于是两燕重归于好,比翼远飞。
再看那黑衣人,只见他楞楞看着地上花瓣间一颗话梅核,竟流下泪来。
潘晚安知道正是这颗话梅核弹开了黑衣人的剑,刚才飞来时,他留意到乘舆的水晶珠帘右侧微微一荡,话梅应该是从乘舆射出的。百乐门大小姐方艾艾年纪最多也不过20岁,竟然能有如此功力,倒也惊人。
不过黑衣人实在没有必要流眼泪啊。
潘晚安哪里知道,这黑衣人苦等了十多年,才终于等来了这个角色,按照要求,他现在需要表达的情绪应该是惊讶,但一想到自己在戏里的分量连一颗话梅核都不及,不由悲从中来。
好在其他黑衣人纷纷赶来,各个咬牙切齿,似有血海深仇一般,手中刀剑竟都砍向地上婴儿。
潘晚安从容挥袖、悠然出指,顷刻间点倒3人,卷走刀剑7柄。然而黑衣人共有20多人,稍有闪失,婴儿便会立刻丧命。
忽听一声齐喝,乘舆旁护驾的4名娇俏少女,挽袖上阵,只见她们振臂如杵,内力浑厚,竟是正宗少林伏魔金刚杵的路数。一阵乒乒乓乓,黑衣人全都被杵翻在地。
4个少女中的一个将婴儿抱起,那婴儿皮肤皲皱,说不出的丑怪,似乎知道自己脱了险,竟睡着了。
其中一个少女痴痴盯住潘晚安问道:“你是江湖第一美男宋无玉?”
未等潘晚安开口,另一少女又道:“这是你的孩子?你也是,连个孩子都照顾不好。”
“虾姐,这怎么能怪他呢,你看他生得这样俊,怎么会照料孩子呢?”第三个少女紧接道。
“蟹妹、虾妹,你们都错了,这孩子如此丑怪,怎么可能是他生的?”第四个少女道。
“就是,就是。”第一个少女忙应和。
潘晚安这才知道她们是百乐门鱼、蚌、虾、蟹四大名旦,他不敢抬眼,因为四名少女眼中都在冒泡,于是低头答道:“在下潘晚安,与这孩子毫无关系。”
“啊!?你不是宋无玉?妈呀!那宋无玉不知道该有多美?”四个少女齐声感叹,眼中的泡冒得更大了。
潘晚安心下不快,道:“在下告辞。”
“你不能走。”鱼旦忙道。
“为什么?”
“好难得遇见你,我们还没看够呢。”蚌旦笑道。
“在下不是让人赏玩的,各位如果想看,尽可以去看宋无玉。”潘晚安道。
“可是他又没在这儿,我们只好先将就一下了。”虾旦道。
“再说这孩子怎么办呢?”蟹旦道。
“在下已经说过了,与这孩子毫无关系。”
“可我们都是女孩子家,怎么好带个孩子?”鱼旦犯难道。
“我去问问棋子姐姐!”蚌旦回身跑到乘舆旁,低首敛眉向帘内低声询问。
听到“棋子”二字,潘晚安吃惊不小,原来乘舆中不是百乐门大小姐方艾艾,而是大丫鬟棋子。
让他绝望的贫富悬殊顿时又裂开一道马里亚纳大海沟。
他偷眼向乘舆望去,那水晶珠帘恰好也正掀开,但立刻又垂了下来。
虽然只是仓促一瞥,印象却分外鲜明,恍惚间,潘晚安似乎回到了黑白胶片的时代。
原来,那棋子真的是名副其实:肌肤苍白,毫无血色;黑发披肩,如同墨瀑;就连双唇,竟也是乌青色。除黑白二色,再看不到其他颜色。
“好了,好了,棋子姐姐说这孩子我们留下。”蚌旦跑回来道。
“如此,在下就告辞了。”潘晚安不顾四旦挽留,纵身回到了树顶。
刚到树顶,不禁一笑:我回树顶做什么?足尖一点,转身飞进路边草丛中,强忍脚下一条毒蛇猝然反咬之痛,昂首飘然远去。
在半空中,他回首又向乘舆望了一眼,但是珠帘静垂,舆内死一般寂寂。
好冷的女子,就算囚禁在海底1万年,她恐怕也是这般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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